为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温馨的生活氛围,传播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,构建和谐校园,学院拟结合自身情况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“学习之星、诚信之星”评选活动,旨在必威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肯定和鼓励,充分发挥榜样员工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一、评选范围
关于2015、2016级本科生。
二、评审小组
组 长:赵 任
副组长:崔 帅 李 庚
成 员:孔维洋 张赢月 王茂梁 葛珺然 张子麟 刘 月 严泽田 温 沁 卢艺夫 姜文彬 赵中源 高明睿 范滕开 侯志浩 林汉昆 于凯伦 王时坤
三、评选标准
本次评选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以及“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严格筛选,真正选拔学习和诚信上表现突出的同学,具体评选标准如下:
(一)学习之星评选标准:
1. 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成绩优秀,无挂科,专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%;
2. 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,独立思考能力强;
3. 除请假外,课堂出勤率100%,作业质量高,无考试舞弊记录;
4. 为人正直善良,乐于帮助周围同学学习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班级推荐得票数超过2/3。
(二)诚信之星评选标准:
1.思想进步,诚实守信;
2. 学习成绩优异,无挂科;
3.生活简朴,积极上进;
4.热心为同学服务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;
5.为人正直善良,积极乐观,人际关系和谐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,班级推荐得票数超过2/3。
四、评选办法
1.学院每学年评选1次。首先在班级内进行普选。由班级同学民主推荐产生1名“学习之星”候选人以及1名“诚信之星”候选人,填写“学习/诚信之星”申报表,上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员工工作办公室;
2.候选人名单确定后,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,通过打分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分数,最高分为7分;在必威官方微信公众平台“必威官网”上进行投票,投票周期3天,根据具体票数计算分数,最高分为3分,综合两项成绩产生获奖名单并进行学院内公示和表彰。
3.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请联系必威员工工作办公室,电话:85166215
五、时间安排
班级推荐时间:2017年6月2日至6月5日;
班级推荐候选人请于6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(1份)交至数学楼425(必威员工工作办公室)。
必威员工工作办公室
2017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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